超七成企業投資前海 最看重法治環境
發布日期:2015/9/7 9:25:53 | 瀏覽次數:3997 來源:《深圳特區報》9月7日A01版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李舒瑜)前海的法治建設和深港合作又有新的探索。根據前海管理局給市人大代表的建議答復,推進前海涉港因素商事合同選擇適用香港法律,是今年前海法治建設的重點工作,目前正在積極開展基礎調研和論證工作。
七成企業愿意在前海適用香港法律
作為國家批復的唯一一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示范區,前海的法治環境建設備受關注。多年來,專家學者和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都呼吁,允許在前海選擇適用香港法律,以打造更好的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根據前海管理局給市人大代表的建議答復,為進一步摸清前海涉港因素合同選擇適用香港法律的意愿,該局委托國家統計局深圳調查隊及深圳市前海數據服務有限公司對該項需求開展專業調查,最終形成了《前海涉港合同適用香港法律調查報告》。
調查顯示,關于法治環境重要性問題,75.29%的企業表示在投資前海時最看重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關于適用香港法律的作用問題,81.69%的企業認為適用香港法律是增強港人、港資、港企投資前海信心的保障;
關于適用香港法律的對象問題,76.45%的企業表示愿意與前海注冊港資企業簽訂商事合同時適用香港法律;關于適用香港法律的原因問題,70.64%的企業認為香港法律更符合商業運作規律。
前海啟動涉港合同適用香港法律課題研究
前海涉港因素商事合同適用香港法律涉及立法權限問題,難度比較大。為此,前海管理局專門啟動了相關課題研究工作,委托深圳市藍海現代法律服務中心承擔《研究前海涉港合同適用香港法律實施路徑》的調研課題。目前,課題組已經形成了課題研究的初步研究報告,對允許前海企業在涉港合同中自愿選擇適用香港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前海適用香港法律的實施路徑等方面作出了分析和論證。
今年4月,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召集,多家機構圍繞涉港因素合同適用香港法律問題舉行研討會。會議提到最高人民法院已經成立專門調研組,將涉港因素合同適用香港法律問題作為重點調研課題。
探索制定適用香港法律指引
建議答復指出,根據前段時間的調研,前海涉港因素商事合同適用香港法律目前通過全國人大立法條件不成熟,推動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司法也存在一定困難。現階段,前海管理局將進一步梳理涉外法律適用三要素(主體、客體和法律事實)的情況,探索出臺選擇適用香港法律的指引或者合同示范文本,為有需要的企業指明涉港法律適用的連接點,以增加選擇適用香港法律的司法實踐提供條件。
同時,前海管理局還將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梳理研究香港金融、現代物流、信息服務等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在前海借鑒引用香港相關法律制度的可行性及法律風險分析,為下一步立法移植香港現代服務業法律和指導企業以合同方式引入香港商事法律提供便利。
原文鏈接:http://sztqb.sznews.com/html/2015-09/07/content_33285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