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新型產業用地(M0)管理暫行辦法》近日發布
發布日期:2018/9/7 10:53:07 | 瀏覽次數:8009 來源:《東莞市新型產業用地(M0)管理暫行辦法》近日發布
《暫行辦法》對東莞市新型產業用地(M0)的資格準入、用地管理、規劃與建設管理、土地產業用房貢獻、不動產登記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定。新型產業用地(M0)優先在五類范圍內試行,在分割銷售問題上,規定可分割 M0 項目的部分產業用房在達到土地出讓合同中約定條件后允許分拆進行不動產登記、銷售、轉讓。M0 用地可分割轉讓的計容建筑面積不得超過該用地總計容建筑面積的49%,已辦理分割轉讓的新型產業項目不得再次申請分割轉讓。